◆ 在合同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 護理保險金
除另有約定外,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詳見釋義)、疾病或其他原因引發日常生活能力障礙,經由本公司指定鑒定機構(詳見釋義)確認,符合合同約定的護理狀態(詳見釋義)標準,且該護理狀態自本公司指定鑒定機構確認后持續180日,本公司根據與投保人的約定,按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護理保險金,或按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分期給付護理保險金。
對于被保險人在本公司認可護理機構(詳見釋義)接受護理服務或采用社區居家護理的,可選擇按以下方式分期給付護理保險金,且護理保險金給付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1.根據被保險人在護理服務期間發生的合理護理費用(詳見釋義),按投保人與本公司約定的分期給付金額、給付頻率等,分期給付護理保險金;
2.根據被保險人接受護理服務的時間,按投保人與本公司約定的每日或每月護理保險金給付標準等,分期給付護理保險金。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一次性給付或分期給付的護理保險金達到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時,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1. 被保險人因下列(1) - (6)項情形之一達到護理狀態的,或在第(7)- (8)項期間之一遭受意外傷害達到護理狀態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被保險人故意自傷,但自傷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殺,但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詳見釋義);
(5)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詳見釋義)、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詳見釋義)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詳見釋義)的機動車(詳見釋義)期間;
(8)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詳見釋義)期間。
2. 被保險人因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的責任免除事項達到護理狀態的,本公司不承擔護理保險責任,約定的責任免除事項在保險合同上載明。
注:產品宣傳內容僅供參考,產品責任、責任免除等內容以條款和正式保險合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