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增長,穩得積累:18周歲且交費期滿后,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不低于基本保額×(1+3.5%)(n-1)(n為
身故或身體全殘時的保單年度數),即不低于基本保額按3.5%逐年遞增后的金額。
明確利益,無懼波動:保單利益載入合同,鎖定未來,有效抵御周期波動。
終身保障,關愛人生:保障利益覆蓋終身,一生享有關愛呵護。
定向給付,守護世家:投保人(經被保險人同意)或被保險人可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明確受益順序與份額。
注:
1. “周歲”指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交費期滿后”指交費期間屆滿后的首個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
2.“保障增長”對應保險責任為合同生效180日(不含)后的保險責任,個別年齡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在部分保單年度可能存在例外情況,具體以條款和正式保險合同為準。
3. 本宣傳資料僅供參考,產品責任、責任免除等內容以條款和正式保險合同為準。
在合同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按下列規定承擔保險責任:
1.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內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體全殘,本公司按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內因意外傷害原因身故或身體全殘,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不含)后身故或身體全殘,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時所處的以下不同情形給付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合同終止:
(1)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不含)之前,則其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金額為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與現金價值二者之較大者。
(2)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則其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根據以下不同情形確定:
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交費期間屆滿后的首個保單生效對應日(不含)之前,則其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金額為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系數;
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交費期間屆滿后的首個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則其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金額為以下三者之最大者:
①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系數;
②現金價值;
③基本保險金額×(1+3.5%)(n-1),其中n為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時的保單年度數。
上述給付系數根據以下不同情形確定: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41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不含)之前,則給付系數的數值為1.6;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41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61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不含)之前,則給付系數的數值為1.4;若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61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則給付系數的數值為1.2。
2.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間,在特定公共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含)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且身故或身體全殘時被保險人處于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含)之后、75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不含)之前的,本公司按本條第1款規定給付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的同時,給付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其金額等于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與基本保險金額二者之較大者,合同終止。
企業家榮先生,45周歲,經營的企業效益良好,前景樂觀。為防范風險,保障奮斗成果與家庭生活品質,他為自己
投保了新華保險“榮尊世家終身壽險”,并指定兒子小榮為單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假設在保險期間內未發生減保,則保單利益摘要如下: 單位:元
注:
1.上述演示數據經過取整處理。
2.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內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體全殘,本公司按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
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3.猶豫期結束后,合同退保金為“現金價值”。
4.上述利益演示僅供參考,具體內容以條款和正式保險合同為準。
5.本案例為虛擬,僅供理解產品之用。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動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遭受意外傷害;
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體全殘的,合同終止,本公司向被保險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合同終止,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繼承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2-7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合同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一、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及違反義務的后果說明
投保人應對本公司就被保險人健康、職業等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進行如實告知。投保人承諾知曉被保險人健康、職業等情況,并如實告知。如您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如您因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同時不退還保險費。
二、實現全流程線上服務的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底,新華保險建立了覆蓋全國的銷售網絡,共設立1767家分支機構,近1600家客戶服務中心,同時實現在線咨詢、在線核保、猶豫期退保、退保、理賠報案、理賠進度查詢、客戶投訴等線上服務功能,具體可詳詢新華保險全國統一服務熱線95567。
三、保費的支付方式,保險單證、保費發票的送達方式
新華保險將通過銀行代扣的方式從投保人確認的銀行賬戶中扣取需交納的保費。
本產品投保成功后,新華保險將向投保人提供的電子郵箱發送電子保單,投保人也可以登錄本公司官網“服務中心”查詢和下載電子保單。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需要保險費發票,請在新華保險官網“服務中心”-“發票下載”模塊下載電子發票。